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最新资讯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政策法规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5    资讯来源:江苏省人社厅   浏览次数:
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劳动基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工资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是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参考标准,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劳动者保障的国际惯例。
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的,适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
三、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四、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以下项目不作为我省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江苏省人社厅    发布日期: 2024-01-15
 
栏目导航 NAVIGATION
镇江黄页 更多>>   
2023年度句容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表彰名单
三十强工业企业、十强房地产企业、十强建筑业企业、十佳服务业企业、十佳金融机构… 2024-02-20
2023年度扬中市三十强工业企业名单
2024年2月6日下午,我市举行2023年度全市突出贡献企业表彰大会。 2024-02-06
镇江人力资源网与扬中HR沙龙达成战略合作,探索人才招…
5月26日,镇江人力资源网与扬中HR沙龙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共同探索人才招聘新模式,免… 2022-10-26
推荐专区 更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  扬中人才网  |  句容人才网  |  扬中房产网  |  射阳人才网  |  游戏人才网  |  镇江人才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入会流程  |  招聘中心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4  www.0511hr.com  镇江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地址(ADD):浙江省海宁市    联系电话(TEL):+wei xin hao ma   传真(FAX):+wei xin hao ma   E-mail:zhenjianghr@qq.com   ICP备案编号:香港特别行政区BGP数据中心